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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恶劣的某地红十字工作人员

“没有我们红十字会的品牌, 你们能捐款吗?我们的品牌能给你们白用吗”
说的太经典了,从来没见过这么牛X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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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我愤怒的已经无话可说了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汶川发生了8级大地震,大半个中国都感到颤抖。顷刻之间,山崩地裂,墙倾瓦泻,无数人被夺去了生命,无数个家庭支离破碎……从地震那一刻起,相信所有人的心都和我一样痛得无法呼吸。可就在今天,我所有的痛都变成了愤怒!

今天在群里,看到有人发了一条信息说“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所有捐款要收5%的管理费”,我以为这又是“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的谎言,正当我驳斥时,一位网友发来一个视频连接,于是我看到也听到了让我“震惊”的一段录象!

一口一个,“你们要用我们红十字会这个品牌就要交管理费”,“我们给你们成都捐款,你们成都人是如何……”,“不通过我们你们没有权利捐款”……天啊,我看到的都是真的吗?这样一个人竟然是“三亚市红十字会的副会长兼秘书长”,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看了一次又看一次,我没有了泪水,只剩下满心的愤怒!!!!!!!!!

但是,我极力保持我的理智,我不想被人“欺骗”,于是我上网搜索“王骊”的照片,我找到了,找个几个朋友辨认,大家都认为和录象中的是一个人。

是不是她?我不敢轻易下定论,但是我的愤怒让我必须用自己行动来靠近事实真相!于是我在网友的帮助下找到了三亚市红十字会的电话,电话通了,是一个自称是红十字会的姓段的男士接听的,整个通话时间14分钟,通话内容通过文字大致表述如下:

我:请问这里是三亚红十字会吗?王骊在吗?

段:是,她不在,你是哪里?

我:我是一个想捐款的人,我想请问,我的捐款会不会被扣除5%的管理费?

段:为什么这样问?你告诉我你是哪里?

我:我只是一个想捐款的人,我想知道捐款会被扣除5%的管理费是不是真的?

段:你是红十字会的还是媒体的?你想捐款为什么不能留下名字?

我:我就是一个想捐款的人,现在网络上有一段录象,是王骊说捐款要收5%的管理费的,是不是真的?

段:你既然给我们打来电话,我相信你是好心的,那你凭良心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录象是不是真的?

段:你看到录象了?说什么了?

我:我看到了,很多人都看到了,录象中的王骊说要收5%的管理费,说你们红十字会是品牌,有人去捐款,把这个全程录象了。我对比了王骊的照片,认为是一个人,你可以说下是不是真的吗?

段:是不是那个******(没有听清楚,好象再说一个单位的名字)拍的,恩,你继续说

我:我想知道录象中的人是不是她。

段:我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没有收5%手续费,都开了发票,全部上缴。

我:哦,你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我知道你们那里有两位工作人员。

段:你到底是谁,怎么对我们这么了解?

我:我就是一个普通捐款者。

段:你凭你的良心说,你到底叫什么名字还有电话是多少,没事的,告诉我,我们也可以和你联系。你怎么会对我们这里这么了解?

我:我是以一个普通捐款者的名义给你们电话,和你们对话,我对你们不了解,是录象中的王骊自己说的你们就两个工作人员还在做一个什么国际项目。

段:你可以给我网络上的那个地址吗?我去看看录象

我:http://tw.youtube.com/watch?v=2glkbQ6h-fU(电话里说不清楚,他也没有记下)

段:我以红十字会一个工作人员的身份告诉你,我们不会收5%管理费,特别现在这个时候,肯定是不会的,法律不允许的。

我:这个管理费不该收是一定的,《捐赠法》就是如此规定的,我只想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你们的王骊秘书长。

段:没事,你告诉我你到底是谁,是不是媒体?

我:不要问我是谁,我不是新闻媒体,我目前是以一个个人身份和你们对话,但是我想新闻媒体会去找你们的。

段:你为什么说新闻媒体会去找我们?你怎么对我们这么了解?

我:很多人看了录象,大家都质疑,新闻应该跟进。

段:你打这个电话的目的是什么?

我:我打这个电话不能百分百确认录象里的人就是王骊本人,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有权利知道事实真相。如果不是她,我希望她能够站出来,这个事情不仅仅关系到她个人的清白,更关系到红十字的声誉。

段:那她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啊?

我:如果问我,那就去报警,提交录象,让警方介入调查,很简单,一查就清楚,如果有人蓄意陷害,警方这个时候不会手软

段:就这样就可以了吗?

我:你问我啊,需要王骊本人站出来,当然如果那个人确实是她,她该知道自己的下场!

段:我们现在那么忙,哪里有时间弄这个事情。

我:我知道你身份所限有些话也没发说,但是这个事情关系重大,关系到红十字会的声誉。

段:不是我身份问题,你到底是谁,留个电话,我们也好联系你,给你个答复。

我:需要得到答复的人不是我一个,而是所有捐款者,所有的中国人。

段:这个事情有这么严重吗?

我:当然,我们捐出的一分钱,一角钱都是被灾区人民的,不容许任何人亵渎!

段:那我问你,你是红十字会的吗?

我:是,我是中国红十字会会员!

段:好,那我知道了!



我挂断了电话,不想说了,不想再浪费的电话费,还不如我捐赠给灾区,但是如果会被扣除5%,我决定不捐了。

以上记录根据记忆写就,(请不要怀疑我的记忆力),我愿意对以上所写下的话付法律责任,如有遗漏,请三亚市红十字会段姓工作人员予以补充!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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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伤捐款者的心了 红十字会竟然成了一个品拍了,真的是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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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南省红十字救援大队三亚支队的队员。

  17号晚上11时左右开始,副队长天长和我一起被新风派出所干警从步行街门口带到所里留置。派出所的干警都很通情达理,明白我们的难处,没有为难我们,只是让我们尽早通过有效的途径证明这次由红十字救援分队和三亚志愿者联盟组织的捐款活动并非如“投诉人”所称的“作假骗钱”。之后很快,海浪、巴豆、撒哈拉等救援分队成员一起赶到派出所,一起自愿留置。

  经过和省红十字会常务赵副会长电话联系,告知事件前后情况,于是赵副会长分别给三亚110、三亚市卫生局某领导打了电话,再由卫生局这位好心的领导致电派出所,最后证明了我们授权的真实性、活动的合法性,派出所才按照程序解除了对我们的留置。

  这里我有几个问题需要交代清楚:

  1、王骊认识我们吗?王骊到“第一现场”也就是步行街门口,跟派出所干警说:不认识我和天长!只有天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们彼此不但认识,而且很熟,我们曾经是她的学生,2005年初跟随她学习过救护知识。后来,我们在省红十字会继续学习获得“培训师资证书”后,还多次义务帮王骊到各个培训点代为授课。可以说,彼此的交情不是一般地深呀!一句“不认识”!作何解释呢?且看第二问。

  2、王骊为什么会违心地说“不认识”我们?

  此问,要追溯到之前为麦婷婷捐款的事上去。相信聪明的你应该知道,为麦婷婷捐款,是我们志愿者自主发起的,而不是三亚红十字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做,三亚就不会发生为身患重病的麦婷婷募捐这一事实了。但,我们自己想做还做不了,不合法!于是,只好被迫地同意三亚红十字会提出要收取5%费用的要求,以便尽早筹钱给麦婷婷救命。但我们每一个参与募捐和捐款的人,是心有不甘的!我们有脑子而且还不笨、我们也有主张自己观点的自由!我向麦婷婷捐了100元(有证书),按照这个比例,三亚红十字抽取了我5元的费用,我不愿意!!!象我一样愤愤不平的人,最终汇聚成了一道冲击波,形成了对“王骊利益集体”的冲击,于是,王骊将我们逐出“师门”,不认识我们了。

  也许有人说了,那5%是合法的。是,对于募捐所必须产生的费用,是需要有人来承担的,为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是有这么规定的,但只是说了5%以下,而非一定要扣5%呀!说不定2%或3%就绰绰有余了呢!而且那5%绝不是给任何人凭空抽取的!试问:给麦婷婷募捐,三亚红十字会是出人了?还是出力了?产生费用了吗?哦,“借”了“筹款箱”给志愿者,就该收5%手续费吗???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这里面有猫腻!5%的费用,够报销不少车票、餐费、培训费了吧?谁报销谁知道,鸟哥我就当个糊涂人好了。

  3、我们为什么会被投诉报警?

  弄清楚了上面两个问题,第三个问题就好交代了。

  “我们究竟动了谁的奶酪?”这次汶川地震,四川首当其冲,严重受灾。全国上下、老老少少,无不纷纷解囊相助,希望受灾同胞能早日走出伤害、重建家园。可是,有的人就不是这么想啦!她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那5%,这次的基数一定不会小!抽头大大的可观呀!……谁知,美梦尚酣,省红十字会三亚救援队和三亚快乐志愿者联盟联袂抢先行动。由于组织得当、志愿者热情高涨,因此实际上募捐了绝大部分的个人捐款,使得三亚红十字的募捐款额大大受到影响!“好不容易”来了个地震,眼看着没戏了,某些人能不着急眼红上火骂人找茬投诉吗??????

  4、我们怕投诉吗?

  不怕!!!

  很负责任地说,我所了解到的省红十字救援大队三亚支队和三亚快乐志愿者联盟一起组织募捐的操作程序,可谓是滴水不漏!大家都很自律、很谨慎、很严密地一起来做这件事。我们有外请的监督员若干名,我们的一切行动都是有监督的。

  至于我们募捐期间费用,我们没有跟省红十字会伸手要一分钱!除了部分好心人的部分盒饭、饮用水赞助外,其他的费用都是由组织者自愿捐款筹集的。这部分款项我也有份认捐,所以我能证明!
  
  
  虽说“清者自清”,但有些话却不道不明、不道不快!坚决反对王骊!会有更多的事实告诉善良的你:王骊不除,三亚红十字庄严的会旗上就永远会趴着一只绿头苍蝇!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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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啊,这样的恶人当道,将会使受苦受难的群众更是雪上加霜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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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实在是无法忍受了,世界上竟然有这么无耻的人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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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的支持,请热心的朋友把这个帖子发给你的所有的网友阅读
请各位继续搜索可靠有价值的文章跟贴发出,让更多人阅读,谢谢: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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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一定要搞大,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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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上次为女大学生麦婷婷发动爱心募捐的时候,是和三亚红会合作的。三亚红会的王秘书长以我们使用的是他们的品牌和募捐箱为由,说必须抽取5%的管理费用。当志愿者们质疑红会作为人道主义救援机构,为什么要从大家捐助的婷婷的救命款中抽取5%的费用,有悖情理的时候。这位秘书长居然对我们大发官威横加指责,说他们有法律条文规定可以抽取费用,说我们使用的是红会的品牌就必须付钱,说早知道我们这样就不会帮我们募捐,说她要把这个事情曝光给媒体,搞臭我们志愿者!如此嘴脸,让人们的爱心情何以堪。当时我们拍摄了这位秘书长同志的现场表现,随后,我们将把这段录像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某些红会的工作人员,是怎么样用他们低劣的素质和言行,给红十字会这个神圣的人道主义救援机构抹黑的(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后来我们把三亚红会抽取这个费用的问题反映到省红会,省红会的回复是这个费用的抽取是要建立在尊重募捐者意愿的前提下。后来经过省红会的协调,这笔被抽水的5%款子被重新打回婷婷的医疗帐户上。在此要特别感谢省红十字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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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鄙视那些卑鄙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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